离婚前如何去掉房产名字
一、离婚前如何去掉房产名字
离婚前去掉房产名字,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 无房贷情况:若房产无贷款,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首先,双方要达成一致协议,明确同意去掉一方名字。然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交协议和证件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名字去除手续。
- 有房贷情况:存在房贷时,因为房产处于抵押状态,通常需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银行会对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若同意,会出具相关证明。之后夫妻双方再携带证明、证件等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名字去除手续。若银行不同意变更,一般需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才能办理名字去除。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更名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若自己处理有困难,也可考虑委托律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二、离婚冷静期房产会查封吗
离婚冷静期内房产是否会被查封,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未涉及任何法律纠纷、债务问题,且不存在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等情况,通常房产不会被查封。夫妻双方可按正常程序在冷静期结束后办理离婚手续,再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分割房产。
然而,若存在以下情形,房产可能被查封:一是夫妻一方认为对方可能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为防止自身权益受损,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会对房产进行查封;二是夫妻存在共同债务纠纷,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偿还债务,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可能查封该房产;三是若一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为进行调查或执行判决等,也可能对相关房产采取查封措施。
三、父母离婚房产儿子有份吗
父母离婚时,房产儿子一般没有份额。房产通常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的个人财产,分割仅涉及父母双方。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照顾子女权益,并非指直接将房产分给子女,而是在分割时综合考量子女抚养等情况。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若父母协商一致,愿意将房产部分或全部赠与儿子,法律不禁止,可通过签订赠与协议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来实现。另外,若儿子对家庭购房有出资贡献,例如有证据证明其支付了部分房款,那么儿子可能享有一定权益,可要求分割相应份额。
总之,正常情况下儿子对父母离婚房产无份额,但在父母赠与或有出资等特殊情况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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