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公公离婚房产怎么办
一、婆婆公公离婚房产怎么办
婆婆公公离婚时,房产的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可协商决定房产归属,如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或对房产进行变卖后分割价款。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房产份额。
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房产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比如,房子是公公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离婚时婆婆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若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离婚时,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割房产。
二、离婚后房产如何算新房产
离婚后房产是否算新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在离婚分割房产时,通过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此房产对获得方而言可能算新房产。比如,原本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归一方所有,该方取得新的房产证,从产权归属角度,这房产在其名下成为全新产权状态。
若涉及房产重新购买,一方用离婚分得的财产购买新房,该新房无疑属于新房产。还有一种情况,原共有房产卖掉后,用卖房款重新购置房产,若产权登记为一方,也可视作新房产。
不过,若只是维持原房产归属,未进行产权变更或重新购置等行为,就不能算作新房产。判定离婚后房产是否为新房产,关键在于产权归属是否变化、是否有重新购置等实质改变。
三、婚后购置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后购置房产离婚时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会平均分割。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上述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若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出资份额分割。
此外,若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如约定为一方所有或按份共有等,应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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