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与无期的实质区别

2025-12-07 15:40:03 法律知识 0
  死缓与无期的实质区别?死缓与无期徒刑存在多方面实质区别:适用对象上,死缓用于罪行极其严重但不必立即执行者,无期徒刑针对罪行严重但不够判死刑又不必判有期徒刑者;执行方式、考验期限、实际服刑期限也各有不同。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死缓与无期的实质区别

   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与无期徒刑存在多方面实质区别:

   一是适用对象不同。死缓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罪犯;无期徒刑则针对罪行严重,不够判处死刑,又不必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

   二是执行方式不同。死缓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若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需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服刑,通过悔改或立功可获得减刑。

   三是考验期限不同。死缓有明确的二年考验期,在此期间对罪犯进行考察。无期徒刑不存在固定考验期,罪犯从判决确定后即开始服刑,减刑条件满足时可获得相应减刑。

   四是实际服刑期限不同。死缓罪犯实际服刑期限,在不减刑情况下至少执行二年;经过多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不含二年考验期)。无期徒刑罪犯经过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二、死刑缓期和死缓的区别

   死刑缓期和死缓没有区别。死刑缓期全称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通常简称为“死缓”。

   这是一种在判处犯罪分子死刑的同时,给予一定缓期执行期限的刑罚制度。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死缓制度体现了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给予了部分罪行严重但尚有改造可能的犯罪分子一定的机会,既维护了法律的严厉性,又彰显了刑罚人道主义精神。

   三、死缓坐牢坐多少年能出狱

   死缓罪犯出狱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在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这种情况下,若后续通过减刑出狱,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从死缓二年期满开始计算,加上死缓的二年,最少大约需服刑十五年左右。

   若在死缓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后续若无特殊情况,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最少需服刑十三年左右,加上死缓的二年,大概服刑十五年左右。

   不过,若死缓期间又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缓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出狱时间则难以确定。总之,死缓罪犯出狱时间因不同情形有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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