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单位不给补偿合法吗
一、现单位不给补偿合法吗
单位不给补偿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若存在法定应支付补偿的情况,比如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种情况下单位不给补偿显然不合法。
又如,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若不支付则违法。
然而,若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比如员工因自身过错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被辞退,单位无需支付补偿,这种不给补偿的行为是合法的。
所以,要确定单位不给补偿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准确判断是否存在法定补偿事由以及单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依据具体事实和相关法律条文综合分析。
二、单位如何申请特殊工种备案报告
单位申请特殊工种备案报告,需遵循以下流程与要点:
准备材料:
1.详细的特殊工种岗位说明书,涵盖工作内容、工艺流程、劳动条件、接触的危害因素等。
2.员工花名册,注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姓名、岗位、入职时间等信息。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单位合法经营身份。
撰写报告:
报告应包含单位基本情况,如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阐述申请特殊工种备案的目的与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说明申请的必要性。具体说明特殊工种岗位设置情况,包括工种名称、设立依据、工作特点、危害程度等。
提交审核:
将准备好的报告及材料一并提交至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时注意确认收件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
后续跟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可能会进行实地考察或要求补充材料。单位应积极配合,安排熟悉情况的人员接待考察,并及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单位会收到特殊工种备案成功的通知,按规定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三、单位经济补偿金怎么交
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税务缴纳方面有明确规定。
对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式为,先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代缴。
例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某员工取得18万元经济补偿金,其超过3倍数额部分为18-5×3=3万元。若该员工在本企业工作5年,则月工资薪金收入为30000÷5=6000元,对照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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