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疗事故是指哪些
一、三级医疗事故是指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三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具体情形包括:
1. 造成患者不完全失语、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2. 双眼球摘除或者眼球明显萎缩;
3. 双耳听力明显减退;
4. 喉或气管损伤,遗留呼吸困难Ⅱ度;
5. 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6. 女性双侧乳房完全缺失或严重瘢痕畸形;
7. 肢体肌力Ⅳ级(四级)以下,或关节运动功能严重障碍;
8. 小肠缺失1/2以上;
9. 膀胱大部分缺失;
10. 双侧输卵管缺失;
11. 阴道闭锁;
12. 未育妇女双侧卵巢缺失;
13. 育龄已育妇女双侧输卵管结扎;
14. 各种流产,产程中胎盘早期剥离造成胎儿死亡者等。
二、医疗事故赔偿到多少岁
医疗事故赔偿年龄范围需根据具体赔偿项目确定。
1. 残疾生活补助费:一般赔偿至患者年满60周岁;若患者年满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赔偿;年满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涉及多方面因素和具体赔偿项目,赔偿年龄界限因项目不同而有差异,要综合各项情况准确界定赔偿范围及期限,以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三、医疗纠纷医院怎么处理
1. 及时调查:医院应第一时间对纠纷展开调查,全面了解事件经过,收集相关病历、检查报告、医护人员陈述等资料,还原事实真相。
2. 积极沟通:主动与患方沟通,诚恳倾听诉求,耐心解释说明,避免矛盾激化。安排专业人员与患方交流,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协商解决方案。
3. 组织专家评估:对于复杂的医疗纠纷,组织内部或邀请外部医学专家对医疗行为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4. 依法依规处理:依据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若医院存在过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如赔偿损失等;若无过错,也要向患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通过合法合理途径解决纠纷,维护医院和患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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