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程度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一、损伤程度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1. 目的不同:
损伤程度鉴定主要是确定损伤的严重程度,判断是否构成重伤、轻伤或轻微伤,为刑事定罪量刑、治安管理处罚等提供依据。
伤残鉴定侧重于评估因损伤导致的身体功能障碍程度,以确定伤残等级,常用于民事赔偿等领域。
2. 依据标准不同:
损伤程度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根据损伤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进行评定。
伤残鉴定多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综合考虑伤后治疗效果、机体功能障碍等多方面因素。
3. 评定时机不同:
损伤程度鉴定一般在损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进行,以准确反映损伤的即时情况。
伤残鉴定通常在治疗终结后进行,确保伤情稳定,能更客观地评估伤残情况。
二、损害鉴定和伤残鉴定一样吗
损害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
损害鉴定范围更广,它是对各类损害的事实、程度、因果关系等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等多方面。比如因侵权行为导致的财物损坏价值评估等。
伤残鉴定则主要聚焦于人身损害后对劳动能力、生活能力影响程度的评定,以确定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像交通事故造成身体损伤后,判断伤者是否达到伤残标准及几级伤残。
两者目的不同,损害鉴定侧重于确定损害情况以便赔偿等,伤残鉴定着重明确身体功能受限程度用于赔偿及判断后续生活、工作影响等。在程序上也有差异,损害鉴定可由多种专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通常需有资质的专门鉴定机构依据法定标准操作。
三、伤情跟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存在明显区别。
伤情鉴定主要是确定损伤的程度,重点在于损伤当时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用以判断损伤的后果与伤害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目的是区分伤害的轻重,比如轻微伤、轻伤、重伤等,为刑事立案、量刑及治安管理处罚提供依据。
伤残鉴定则是对因伤致残后,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常用于民事赔偿中确定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及数额。
简单说,伤情鉴定侧重于伤害当时状况,伤残鉴定关注伤后的功能及残疾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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