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单位

2025-12-17 11:00:30 法律知识 0
  成都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单位?成都发生医疗纠纷后,可按不同情况找相应部门解决。可先向医院医务科或医患关系办公室反映;也能向当地卫健委投诉;还可找成都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法协商或调解时,可向法院诉讼。具体详细内容和财视传媒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成都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单位

   成都发生医疗纠纷后,可按不同情况找相应部门:

   1. 医院内部投诉

   首先可向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关系办公室反映,这是医院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内部机构,能协调医院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调查、沟通及初步处理。

   2. 卫生行政部门

   可向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它有权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会根据纠纷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如组织专家鉴定等。

   3. 第三方调解机构

   成都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业处理此类纠纷的第三方。其优势在于中立、专业,通过调解方式,在医患双方自愿基础上,促使双方达成赔偿等解决方案,具有高效、灵活等特点,且不收取费用。

   4. 司法途径

   若纠纷无法协商或调解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二、医疗事故分几个等级如何分法

   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又细分为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丁等、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同样有多个亚等级划分。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划分依据主要是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包括伤残情况、重要器官功能障碍等多方面因素,以此来准确界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以便后续确定责任和赔偿等相关事宜。

   三、医疗事故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提供尸检报告;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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