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区别与联系

2025-12-17 13:41:12 法律知识 0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区别与联系?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有诸多不同。概念上,医疗事故强调违规过失致人身损害,医疗损害侧重过错致诊疗受损;构成、责任认定、赔偿依据也有别。二者都与医疗致损相关,医疗损害包含医疗事故。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区别与联系

   1. 概念不同: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致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2. 构成要件不同:

   医疗事故强调违反医疗规范且有过失,还需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且该损害与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

   医疗损害侧重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导致患者诊疗中受损。

   3. 责任认定不同:

   医疗事故按事故等级划分责任。

   医疗损害通过司法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确定责任比例。

   4. 赔偿依据不同:

   医疗事故赔偿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损害赔偿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定,赔偿项目和标准有所不同。

   5. 联系:

   二者都与医疗行为导致患者损害相关。

   医疗损害包含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医疗损害中较为严重且符合特定构成要件的部分情况。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订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在医疗纠纷预防方面,强调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风险预警机制等。明确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等权利,保障其知情权。

   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环节,优化鉴定程序,提高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鉴定专家的资质审核、回避等规定进一步细化。

   关于赔偿方面,调整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使其更合理地反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同时,强化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促使其更谨慎地对待医疗服务。

   此外,对法律责任也进行了完善,加大对违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处罚力度,以规范医疗行为,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诊疗失误属于医疗事故吗怎么赔偿

   诊疗失误不一定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若构成医疗事故,赔偿一般如下:

   1. 医疗费:根据实际诊疗支出计算。

   2. 误工费:按照患者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

   3.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等。

   具体赔偿需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法定程序确定责任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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