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一、打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打劳动仲裁需准备多方面证据。首先是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直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次是工资相关证据,包括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奖金发放记录等,用以证明工资数额及发放情况。再者是加班证据,像加班审批单、加班打卡记录、同事证人证言等,可证实加班事实及时长。还有社保缴纳记录,能体现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另外,若有工伤情况,需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涉及解除劳动关系,要保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离职证明等证据。总之,证据需能清晰反映劳动争议相关事实,且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以便有力支持自身仲裁请求。
二、劳动仲裁可以分开申请吗
劳动仲裁可以分开申请。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有分开申请仲裁的需求。比如,当涉及多个不同的劳动争议事项,且这些事项相互独立、具有可分性时,当事人可以就每个事项分别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既有关于工资支付的争议,又有关于加班费用的争议,这两个争议在事实认定和法律依据上相对独立,劳动者可以分别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分开申请劳动仲裁时,当事人需要针对每个申请事项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明确仲裁请求,并按照劳动仲裁程序进行申请和参与仲裁活动。这样有助于更清晰、有效地处理不同的劳动争议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需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应遵循劳动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仲裁机构的规定。
三、劳动仲裁向什么机构申请
劳动仲裁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需载明法定事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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