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解除合同有哪些权益
一、重大疾病解除合同有哪些权益
重大疾病情况下解除合同,涉及不同类型合同,权益有所不同:
劳动合同
劳动者因重大疾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主动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等违法情形,可获经济补偿;若无违法情形,一般无补偿。
保险合同
投保人在重大疾病时,若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赔付条件,可获相应保险金。若因经济困难等合理原因无法继续缴纳保费,可申请减额交清、展期保险等,继续保留部分保障权益。若在犹豫期后主动解除合同,保险公司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一般民事合同
因重大疾病导致无法履行合同,若符合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情形,可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若不符合,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违约金。
二、重大疾病单位解除合同有哪些赔偿
单位在员工患重大疾病时解除合同,赔偿情况如下:
**违法解除**:若单位在员工法定医疗期内解除合同,属违法解除。根据规定,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员工工作三年,月工资5000元,单位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3×5000×2=30000元。
**合法解除**: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
**医疗补助费**:单位解除患重病员工的劳动合同,还应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十。
需注意,各地对于重大疾病员工解除合同的赔偿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三、退休返聘合同未到期能解除吗
退休返聘合同未到期一般是可以解除的。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其合同解除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返聘合同约定。
若返聘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解除条件和相应情形,当出现约定情形时,一方可按约定解除合同。例如合同约定用人单位在特定经营困难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那么符合该情况时,用人单位即可解除。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也可以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以提前解除合同,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需根据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判断。
不过,如果解除合同是因为一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比如退休返聘人员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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