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多少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多少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具体而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使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产生。用人单位务必严格遵守此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生效是否等同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呢
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劳动合同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其生效通常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等法定形式完成。
而劳动关系建立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际开始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实际用工。
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使劳动合同已生效,但如果劳动者尚未实际提供劳动,劳动关系尚未实际建立。例如,劳动合同约定了入职日期,但在该日期前劳动者未实际到岗工作,此时劳动合同虽已生效,但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只有当劳动者开始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时,劳动关系才真正建立。所以,两者在概念和时间节点上存在明显区别,不能简单等同。
三、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存在明显区别。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比如用人单位随意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但却无法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则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等法定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本应终止劳动合同,却违反法律规定继续维持劳动关系或采取其他不合理方式导致劳动合同关系不当延续。例如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劳动者办理终止手续,仍继续用工。
两者在法律后果上有所不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样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通常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在认定过程中,关键在于判断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依据,这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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