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求要房子怎么办
一、离婚要求要房子怎么办
离婚时要求获得房子,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该房屋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获得房屋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是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若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此外,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房产可以卖一半吗
离婚房产能否卖一半,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产权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出售及出售份额,可卖一半。但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处分。因为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能擅自出售一半。
不过,若法院已对离婚房产进行分割,明确双方各占一半产权,那么各自可以对自己拥有的份额进行处置,即可以出售自己的一半。在出售时,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若离婚时未对房产进行分割,想卖一半需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分割,待确定份额后再按规定处置。
三、离婚房产怎么均分出来
离婚时房产均分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一般按照平均分配原则处理。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当于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均分。
-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对于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通常为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对应增值部分的一半。
-涉及父母出资的房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均分;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分割时按各自份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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