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授权和实用新型的区别和联系
一、发明授权和实用新型的区别和联系
1. 定义与性质:
发明授权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创造性要求较高。
实用新型是对产品形状、构造等结合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创造性低于发明。
2. 审查程序:
发明授权需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较长,一般2 3年。
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周期较短,通常6 10个月。
3. 保护期限:
发明授权和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均为自申请日起10年。
4. 联系:
二者都属于专利范畴,都是对技术创新的保护。
申请流程有相似之处,都需提交申请文件等。
都能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和市场竞争力,激励创新。在选择申请类型时,可根据技术方案的特点和需求来决定,若技术创造性高就可考虑发明授权,若相对简单且注重快速获权则可选择实用新型。
二、发明与实用新型的授权条件有哪些
发明与实用新型的授权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新颖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发明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此外,发明和实用新型还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也不得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等。只有满足这些授权条件,发明或实用新型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授权。
三、发明与实用新型的授权条件的区别
1. 创造性要求不同:
发明的创造性要求较高,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例如,新的技术原理、全新的技术架构等。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通常是对产品形状、构造等方面的改进。
2. 审查程序不同:
发明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审查周期较长。先公开申请内容,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才进行全面审查。
实用新型一般采取初步审查制,审查周期较短,能较快确定是否授权。
3. 保护客体不同:
发明保护的范围更广,涵盖产品、方法以及改进等。既可以是全新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对现有技术的重大创新。
实用新型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不保护方法。
以上是关于发明授权和实用新型的区别和联系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