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劳动合同算辞职吗
一、不续签劳动合同算辞职吗
不续签劳动合同不算辞职。辞职指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体现劳动者主观意愿和主动选择。而不续签劳动合同情况需分情形讨论。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这并非辞职,而是劳动者选择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合同到期终止,同样不属于辞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这显然不是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也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总之,不续签劳动合同与辞职概念不同,二者有明确区别,关键看哪方不愿续签及具体情形。
二、劳动合同类型分为哪三种
劳动合同类型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此类合同,明确规定合同起始和终止日期,期限长短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形下应当订立该合同,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此类合同,通常适用于一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
三、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吗
劳动合同并不都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分为一般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两种类型。
一般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其管理,用工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但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
所以,只有在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才属于劳务派遣性质;其他常见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的合同,属于一般劳动合同,并非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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