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算什么合同类型
一、租赁合同算什么合同类型
租赁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和诺成合同。
有名合同指的是法律上已经确定了特定名称和规则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租赁合同有专门的章节进行规定,所以它是有名合同。
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义务,同时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承租人有支付租金的义务,享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因此它是双务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承租人使用租赁物需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体现了有偿性,所以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即成立,无需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所以它还是诺成合同。
二、租赁协议是实践性合同吗
租赁协议不是实践性合同,而是诺成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是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来划分的。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则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
在租赁协议中,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即成立,并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即使租赁物尚未实际交付,合同依然有效,双方都应受合同约束。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例如,出租人若不按约定交付租赁物,承租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反之,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等,出租人也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租赁合同是什么类型合同
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有名合同。从法律性质角度,它具有以下特征:
其一,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无需实际交付租赁物。例如,甲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合同此时便已成立,不以甲立即交付房屋给乙为合同成立要件。
其二,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负有一定义务,同时享有相应权利。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并保持其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承租人则有支付租金的义务。
其三,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以获取租赁物的使用权,这体现了经济上的对价关系。
其四,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其履行并非一次性完成,而是在租赁期间内持续进行。只要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持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持续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
租赁合同在经济生活中广泛应用,对于规范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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