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孩子抚养权要带什么材料吗
一、离婚时要孩子抚养权要带什么材料吗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准备多种材料以证明自身抚养优势及孩子成长环境。
首先是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用于证明身份及与孩子的亲子关系。
其次是抚养能力证明。收入证明可来自工作单位、银行流水等,证明有稳定经济来源保障孩子生活;居住证明,如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以证实有适宜孩子居住的场所。
再者是孩子生活环境相关材料。孩子长期居住的照片、就读学校证明等,能体现孩子现有的生活、学习环境,若改变环境可能对其成长不利。
另外,自身健康状况证明也很重要,如体检报告,表明身体条件适合抚养孩子。
若能提供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更好,例如对方有不良嗜好的照片、诊断书等,证明其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最后,孩子年满八周岁,其意愿也很关键,可准备孩子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相关材料。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怎样规定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抚养权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可支持。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三、离婚时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怎样办理
离婚时变更孩子抚养权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
协议变更相对简便。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就孩子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后,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该协议最好是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孩子抚养安排。为增强协议法律效力,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但这并非必经程序。
若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变更协商一致,则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时需提交民事起诉状,阐明变更抚养权的事实和理由,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同时,要准备支持诉求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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