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包括哪些
一、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包括哪些
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
1.科学发现:这是对自然界客观存在的现象、规律等的揭示,并非人类的发明创造,所以不能授予专利权。比如发现某星体的运行规律。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它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推理等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具备技术特征,不能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如数学运算方法、比赛规则等。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伦理考虑,这类方法直接以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不能用工业方法制造或使用,不授予专利权。但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医疗器械可获专利。
4.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过,其生产方法可依照规定授予专利权。
5.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这类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安全等因素,不授予专利权。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因其主要功能是标识,而非技术创新,故不授予专利。
二、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是否可以修改
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可以修改,但有一定限制和规定。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不过,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此外,在专利审查过程中,根据审查员的要求,申请人也可以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若修改不符合相关规定,可能不被接受。总之,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可修改,但需遵循法定时间和范围限制。
三、发明专利初步审查合格后多久公开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合格后,通常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内进行公布。不过,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若提出该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可能会在较短时间内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开,意味着该发明的相关内容将向社会公众披露。这种公开有其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促进技术信息的传播和交流,避免他人重复研发;另一方面也使社会公众可以对该发明进行监督和评价。
需要注意的是,公开只是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后续还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等程序。如果实质审查通过,专利申请人才能获得发明专利权。所以,初步审查合格并公开后,申请人仍需关注后续程序的进展,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配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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