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2026-01-04 00:40:03 法律知识 0
  无效合同是如何规定的?我们来聊聊那些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吧!首先,如果有任何一方用欺骗或者威胁的方式签订了合同的话,那么这就是个无效合同。简单来说,他们并没有真正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无效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若合同中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均会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首先,如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恐吓等不当手段签订合同,即表明该合同并非建立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之上;其次,如果有多个当事人蓄意串谋,企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权益的行为;再者,当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但其真正目的却是非法的;此外,如果合同的签订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伤害;最后,如果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较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尽管合同已经依法成立,但是由于其内容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当被认定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无效合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以下为具体阐述: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其需具备相应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形下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所以它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三、无效合同是绝对无效吗

   无效合同并非绝对都是绝对无效。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一方面,存在绝对无效的合同情形。绝对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自始、当然、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这类合同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转化为有效合同的可能。

   另一方面,部分合同存在相对无效的情况。比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重大误解方行使撤销权前,合同并非当然无效;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若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无效合同都是绝对无效,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合同的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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