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能判缓刑
一、怎么才算能判缓刑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要被判处缓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适用缓刑的对象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通常来讲,罪行相对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才可能在此刑期范围内。
第二,需同时符合四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较轻,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后果等方面;二是有悔罪表现,如自首、立功、积极退赃退赔等;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要结合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悔罪态度等判断;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会征求社区意见。
不过,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因为他们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不符合缓刑的立法本意。
二、判缓刑日期怎么算
缓刑考验期限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对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法律规定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例如,若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由于一个月低于二个月的最低标准,此时缓刑考验期限最少是二个月;若被判处拘役六个月,那么缓刑考验期限就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确定。
对于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就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也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确定。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因为羁押期间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缓刑期间对罪犯实行的是社区矫正,两者性质不同。
三、判缓刑是怎么算的
缓刑的计算涉及多方面规定。首先,缓刑有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其次,缓刑考验期限有明确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再者,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若违反规定,可能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若在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或发现漏罪,且遵守规定,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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