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好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2026-01-08 16:20:54 法律知识 0
  感情不好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可诉讼离婚。先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感情破裂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先调解,调解不成则审理判决,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较大。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感情不好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当一方因感情不好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首先,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是双方分居的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成功,可能达成和好或离婚的调解协议。

   若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审理判决。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关键。根据法律规定,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在规定期限后再次起诉,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二、夫妻离婚,哺乳期的孩子会判给哪方

   夫妻离婚时,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通常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来判定。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孩子会判给母亲。这是因为母乳更适合婴儿的消化和营养需求,母亲在生活照料上也更有优势,更能满足孩子在情感和生理上的需要。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判给父亲。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因违法犯罪被收监等。

   若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也会予以准许。

   总体而言,哺乳期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后做出裁决。

   三、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需要付费吗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通常需要付费,但费用情况与多种因素有关。

   首先是契税。根据相关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并非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所以离婚析产是免交契税的。

   其次是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再者是登记费。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另外,可能还存在一些工本费等小额费用。

   不过,不同地区的具体收费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准确了解当地的收费情况,建议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房产分割过户手续前,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详细咨询,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费用,以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以上是关于感情不好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