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赠予的房子离婚可以要回吗
一、婚前男方赠予的房子离婚可以要回吗
婚前男方赠予的房子,离婚时能否要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子已完成过户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此时房子所有权已转移给女方,一般情况下男方不能要回。但存在特殊情形,若男方能证明赠予行为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男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予并要回房子。
若房子未完成过户登记,男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该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也就是说,在未过户且不属于特殊赠与合同的情况下,男方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子。
二、离婚后有一方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解决:先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其不让看孩子的原因,表明探望孩子是自己的权利,也是对孩子成长有益的行为,争取达成一致意见,重新安排探望时间和方式。
2.寻求调解: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有关部门或组织进行调解。比如找双方信任的亲朋好友从中斡旋,或者向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寻求帮助,促使对方配合行使探望权。
3.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拒绝调解,或调解后仍不履行协助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其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义务。若情节严重,可按照妨害执行行为处理,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4.变更抚养权:若对方长期故意阻挠探望,严重影响孩子与自己的感情培养,且有证据证明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长,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如果双方离婚有两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时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通常会遵循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若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需求更为依赖。
若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等;个人品行,有无不良嗜好等。
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此时孩子已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能表达自己的想法。
实践中,若双方抚养条件差距不大,法院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以平衡双方的抚养责任和负担。但这并非绝对,若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法院也可能将两个孩子都判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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