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的房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父母出资买的房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形处理: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另一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均等分割,但会考虑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3.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出资份额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5.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不离婚是否能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离婚一般情况下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不过,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其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比如一方私自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出售,或者故意编造虚假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其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这里的法定扶养义务,如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等。
在这些特殊情形下,不离婚也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目的是为了保护夫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财产权益,避免其合法财产遭受侵害。
三、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一般不能进行分割,原因在于该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角度看,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便产生了公示效力,视为夫妻双方将房产赠与子女。一旦赠与完成且房产已登记,非法定情形不得撤销,夫妻双方均丧失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因此离婚时,夫妻不能对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主张分割。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有证据证明夫妻当初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赠与意思表示,例如为规避债务、方便购房等原因,法院会综合考量实际情况,判断房产是否仍为夫妻共同财产。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此外,夫妻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该房产的处分需为了子女利益。若处分行为明显损害子女利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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