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犯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犯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标志。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而并不要求出现实际的危害后果。
例如,某食品加工企业在生产食品过程中,掺入了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添加剂,即使该食品尚未流入市场,未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实际损害,也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因为其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符合行为犯的特征。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食品安全的严格保护,旨在从源头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指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况。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造成多人死亡、严重残疾等情形。
司法实践中,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同时,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为累犯,则可能从重处罚。
三、掺假食品判多久缓刑
掺假食品构成犯罪的,通常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罪名,能否适用缓刑及缓刑期限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若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可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二个月;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符合条件也可能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少于一年。
若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符合条件可缓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种情况适用缓刑难度较大。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及缓刑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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