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给女方的赠与钱可以要回吗
一、男方父母给女方的赠与钱可以要回吗
男方父母给女方的赠与钱能否要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该赠与属于一般赠与,且已完成交付,通常不能要回。一般赠与是指无特殊目的,单纯将钱给予女方。依据法律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赠与。
然而,若存在以下情形,赠与钱有可能要回。一是附条件赠与,比如以结婚为条件,若最终双方未结婚,男方父母可要求女方返还赠与钱。因为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行为可撤销。二是若出现法定撤销情形,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男方父母可行使撤销权,要求女方返还赠与钱。
若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二、房产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的诉讼时效
房产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诉讼时效需区分不同情形。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一般没有诉讼时效限制,但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行使。对于不动产,即房产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能撤销赠与。不过,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
此外,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其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若超过上述规定的行使期限,撤销权消灭,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再通过诉讼等方式撤销房产赠与合同。
三、被赠与的房子还可以再赠与给别人吗
被赠与的房子可以再赠与给别人,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若赠与人已完成房屋赠与的法定手续,即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至自己名下,此时赠与人对该房屋拥有完整的处分权,可依法将房屋再次赠与他人。
再次赠与房屋时,需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之后,双方应共同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完成过户登记后,房屋所有权才正式转移至新的受赠人。
不过,若赠与合同中约定了限制再次赠与的条款,赠与人需遵守该约定,否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此外,若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在限制解除前,不能进行再次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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