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共有的房产如何继承
一、与父母共有的房产如何继承
与父母共有的房产继承,需先明确父母享有的房产份额。若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按照遗嘱内容确定房产的继承方式和继承人,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父母的房产份额。
若父母未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继承房产时,继承人可协商确定各自继承的份额。达成一致后,可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若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再依据法院生效判决办理房产过户。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例如,爷爷去世,若父亲先于爷爷离世,此时父亲的子女,即爷爷的孙子女可代位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爷爷遗产份额。
此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比如,被继承人离世,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若其兄姐先于其去世,兄姐的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同时,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也就是说,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处分遗产,不会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三、怎么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手续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手续,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确定继承权。合法继承人包括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若存在多个继承人,需共同参与继承手续。
第二,开具死亡证明。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以证实被继承人已去世。
第三,进行房产评估。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依据包括房屋的地段、朝向、楼层等因素。
第四,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确认继承权的合法性。
第五,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核发新的权属证书。
在整个过程中,若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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