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劳动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一、正常劳动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正常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看待。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要是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就需支付经济补偿:一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二是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致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四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如下:
若用人单位无过错,职工主动辞职,通常无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职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三、重新签劳动合同工龄怎么算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后,工龄计算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连续计算:如果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例如,劳动者从A公司离职后,进入B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若符合法定情形,在A公司的工作时间会与在B公司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
非因本人原因: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工龄连续计算。比如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新单位接收原单位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工龄不受影响。
特殊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原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若新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主要内容与原合同一致,劳动者的工龄也可能连续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来确定。若劳动者对工龄计算有疑问,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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