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民事纠纷算失信人吗
一、有过民事纠纷算失信人吗
有过民事纠纷并不一定算失信人。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人们在日常生活、经济活动中很容易产生民事纠纷,这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现象。
而失信人,即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当民事纠纷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如果败诉方有能力履行相应的义务,却拒不履行,经过胜诉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所以,仅有民事纠纷本身,只要未进入执行程序,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就不会成为失信人。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即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才会被认定为失信人。
二、民事纠纷会成失信人吗
民事纠纷本身不会直接让人成为失信人。但在民事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货款,若该方有能力支付却拒绝支付,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依法将其列入失信名单。成为失信人后,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会受到限制,生活和工作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三、因民事纠纷失信怎么办理
因民事纠纷导致失信,一般是法院判决后未履行义务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想解除失信状况,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按照判决书或调解书的要求,积极履行还款、赔偿等义务。完成义务后,可要求申请执行人出具执行完毕的证明。
其次,申请解除失信信息。在履行完义务后,可向执行法院提交解除失信名单的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解除条件的,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此外,若认为被列入失信名单存在错误,可向法院提出纠正申请。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
总之,解决因民事纠纷导致的失信问题,关键在于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与法院和申请执行人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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