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货币补偿合法吗
一、房屋货币补偿合法吗
在实施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采取货币形式的补偿方式乃是合法的决定,然而被拆迁者理应具备选择何种补偿方式的自由意愿,而非受到强制性的货币补偿要求所左右。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涉及到拆迁非公益性事业房屋附属设施以及被拆迁者自身对此存在选择性情况下,货币补偿无疑成为了最为适宜的补偿方式。
若被拆迁者未能明确表达选择货币补偿的意向或者未能就与出租方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达成共识,那么拆迁方便需要为他们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房屋进行产权置换,以此作为替代性的补偿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谁承担
房屋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需根据不同情形判断:
一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若标的物为动产,一般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双方约定在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后风险才转移,那么在未办理过户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是在房屋租赁合同中,通常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房屋毁损灭失,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若因承租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是在房屋保管合同中,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是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保管人可不承担责任。
总之,房屋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要依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当事人也可通过约定明确风险承担方式。
三、房屋和车库没拿到房照之前可以变更名字
更改房屋购买合同中的姓名在大多数情形下都是可行的。
这需要在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后再行决定。如果您的购房合同尚未完成网络签署及备案手续,由于此时并未触及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的监管,仅仅是更换了合同签订方的角色,绝大部分开发商会理解并同意您的请求。
若您的购房合同已经完成了网络签署及备案手续,那么就需要您与开发商进行深入的沟通与协商,以获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进而撤销现有的购房合同,并与新的购房者签订新的购房合同,然后再次进行备案手续。
以上是关于房屋货币补偿合法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