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隐罪是什么时间成立的

2025-11-14 07:00:10 法律知识 0
  掩隐罪是什么时间成立的?两高又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中,将原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名称更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并于2007年11月6日起实施。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掩隐罪是什么时间成立的

   这个罪名叫作“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收益罪”。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弄了个《解释》,就是《关于办理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专门提到了这个新的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之后的2007年11月6日起,两高又出了个《补充规定

   (三)》,把原来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给取消了,改成了现在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掩隐罪从犯会被判多久

   1.最轻就是坐牢三年以下,还要交罚款;

   2.要是情况特别严重,就要坐牢三到七年了,还得交罚款呢。

   3.如果你知道这些钱来路不明却还帮着掩盖、转移、买下、卖掉它们,或者用别的方式遮掩起来,那就可能会被当作是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往外销赃,这要怎么判呢.

   (1)这些钱的金额要是在三千块钱到一万块钱之间的话;

   (2)如果你在过去一年里因为做过这种事被罚过款,然后又犯了同样的错误;

   (3)如果你的行为让警察没法查清楚上面的犯罪,而且还导致了公家和私人财产的损失;

   (4)如果你做了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事情,妨碍了警察对上面的犯罪进行追查。

   三、掩隐罪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掩隐罪,即窝藏、包庇罪,依据《刑法》的对应条款,其追诉时效与其罪行法定最高刑期紧密相连。

   若掩隐罪的最重处罚不超出五年,其追诉时效则定为五年;如最高刑期超过五年但未达十年,追诉时效调整为十年;若最高刑期设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则增至十五年;而当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时,追诉时效则延长至二十年。

   追诉时效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起算,若犯罪行为持续进行,则自犯罪行为停止之日起计。

   若犯罪者在追诉时效内主动投案或被捕,则追诉时效将中止,不再延续。

   对于特别严重的犯罪,法律可能实施无限期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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