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立好后交给谁
一、公证遗嘱立好后交给谁
公证遗嘱立好后,一般有以下常见的处理方式:
一是由遗嘱人自行保管。遗嘱人对自己所立遗嘱有当然的保管权利,自行保管能确保遗嘱处于自己可掌控的范围内,在需要时可随时查看、修改等。
二是交给遗嘱执行人保管。遗嘱执行人是负责执行遗嘱内容的人,将公证遗嘱交予其保管,便于在遗嘱人去世后,遗嘱执行人能及时、准确地按照遗嘱内容履行职责,保障遗嘱的顺利执行。
三是交给公证机构保管。公证机构作为办理遗嘱公证的专业机构,有相应的保管条件和规范。将遗嘱交其保管,一方面能保证遗嘱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公证机构可提供客观、权威的证据。
四是交给其他可靠的人保管。比如遗嘱人的近亲属、信任的朋友等,但要确保保管人能够妥善保管遗嘱,不会泄露遗嘱内容或擅自篡改。
二、遗嘱订立要符合哪些要求
遗嘱的订立需符合一定要求,以确保其合法有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心智健全、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人所立遗嘱才可能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是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应反映遗嘱人内心真实想法,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三是遗嘱内容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比如,遗嘱处分的财产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若处分了他人财产,该部分内容无效。
四是遗嘱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特定的形式要求,如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三、老人可以重新换遗嘱吗
老人可以重新换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老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如家庭情况变化、个人想法改变、财产状况变动等,想要重新安排自己的遗产分配,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更换遗嘱的。不过,更换遗嘱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一是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二是新的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律要求。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三是如果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总之,老人有权利根据自身情况重新换遗嘱,但要确保新遗嘱合法有效,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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