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了怎么去办离婚
一、冷静期过了怎么去办离婚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准备证件材料,包括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内容。
第二,双方亲自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初审,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第三,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对离婚申请进行受理。之后会对双方的离婚意愿、离婚协议书内容进行询问,并记录在案。
第四,经审查,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不符合条件,如证件材料不齐全或离婚协议书存在问题等,将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需注意,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过了怎么办离婚证
夫妻双方冷静期过了要办理离婚证,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是前往登记机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一般需在工作日前往,注意提前了解登记机关的办公时间和具体要求。
三是审核发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登记机关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三、冷静期过了一天还能办理离婚证吗
冷静期过了一天仍能办理离婚证。根据法律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冷静期过了一天仍处于这三十日的期限内,双方只要共同携带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过,需注意一定要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办理,一旦超出此期限,就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并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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