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离怎么办
一、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离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的,可按以下法律途径处理:
首先,若双方仍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不愿离婚的一方明确表示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双方婚姻关系依旧存续。
其次,若已过上述三十日冷静期申请期限,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像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对方存在家暴、赌博等恶习的证据等。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依据法律规定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理。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常见的感情破裂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冷静期后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若要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通常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一是双方的身份证。身份证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重要证件,确保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身份真实、准确。
二是双方的户口簿。户口簿能反映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成员关系等情况,为离婚登记提供必要的基础信息。
三是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凭证,只有持有合法有效的结婚证,民政部门才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需双方签字确认,以表明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此外,部分地区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具体可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其要求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和材料,以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三、离婚冷静期后如何快速离婚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要快速完成离婚需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需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内容清晰、准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第二,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离婚意愿及协议书内容。若存在问题,可能要求当事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第三,登记(发证)。经过审查,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需注意,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之后仍决定离婚,需重新申请并经历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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