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银行卡怎么量刑
一、买卖银行卡怎么量刑
将自身所持有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售卖之举,无疑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并构成犯罪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会被判罚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立即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对于那些恶意倒卖银行卡者,他们通过操纵他人来从事这类银行卡交易活动。
对于这些犯罪分子,我们必须准确地理解和运用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持有”这一概念,以明确其构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的事实,最终根据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其予以判定。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买卖银行卡犯法吗
以交易银行卡为业者,实则触犯了刑法。
1、有关银行卡方面,仅限于由发卡银行正式授权之人持用,严禁将之出租、转让或倒卖给他人。
倘若有人向阁下提出购买银行卡或从事此种交易的需求,请务必明言这属于违法行为,并劝告其向公安机关报案。
2、若对方以暴力相加或其它威胁手段恐吓阁下,以致对个人安危构成严重威胁时,请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合法保护。
3、售出自身所持有的银行卡,无疑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因为对方极有可能利用这些银行卡从事非法活动。
三、买卖别人银行卡违法吗
在对以买卖形式实施的对他人银行卡进行犯罪的判定过程中,我们需要深入、严谨地理解刑法中“非法占有”的含义。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将其视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从而构成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刑事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储蓄卡以及银行卡都归类于广义上的“信用卡”范畴之内。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的“信用卡”,实际上是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具备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所有功能或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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