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叫合同违约
一、什么情况叫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
(一)不履行合同义务。这包括完全不履行,例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拒绝交付货物,或者买方拒绝支付货款。这种行为是对合同基本义务的公然违背。
(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这涵盖很多方面,比如质量不符合要求。在建设工程合同里,承建方建造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者履行的时间不符,如租赁合同中,承租方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租金或者提前退租;又或者履行的地点不对,像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未将货物送到约定的交货地点等。只要当事人的履行行为与合同约定存在偏差,并且这种偏差没有合法依据,就构成合同违约。
二、什么情况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的情况。
(一)不履行合同义务
1. 完全不履行。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拒绝交付货物,或者买方拒绝支付货款。这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约情形,直接违背了合同最基本的要求。
2. 部分不履行。即一方仅履行了合同部分义务而非全部。比如建筑工程合同中,施工方只完成了工程的一部分就停止施工。
(二)履行不符合约定
1. 履行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如定制服装合同,裁缝制作出来的衣服与约定的款式、面料等质量标准相差甚远。
2. 履行的时间不符合约定。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像租赁合同中,租客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者房东未按时交付房屋。
3. 履行的方式不符合约定。比如货物运输合同规定的是公路运输,运输方却采用铁路运输,这也构成违约。
三、什么情况合同不算违约
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 法定免责事由。例如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 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如果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当这些情况发生时就不算违约。例如双方约定在货物运输中,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的轻微延迟交货不视为违约,但前提是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行使法定的权利。比如在双务合同中,当一方先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种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还有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这也不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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