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2025-11-24 08:00:35 法律知识 0
  临时遗嘱包括哪些内容?临时遗嘱通常指口头遗嘱,应包含遗嘱人身份、财产、受益人信息及分配意愿,还需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无效。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临时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临时遗嘱通常即指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其一,遗嘱人的身份信息。需明确表明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以便准确识别遗嘱人的身份。

   其二,遗嘱处分的财产信息。清楚说明遗嘱人所处分财产的具体情况,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等。例如房产需明确地址、面积;存款需说明银行、账号等。

   其三,遗嘱受益人的信息。详细列出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与遗嘱人的关系等,确保受益人的身份清晰可辨。

   其四,遗嘱人对财产的分配意愿。明确阐述各项财产分别由哪位受益人继承,分配的比例或具体份额等。

   此外,设立口头遗嘱还需满足一定条件。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福建遗嘱公证哪里办理

   在福建办理遗嘱公证,通常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是向住所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若遗嘱人是福建当地居民,一般可前往其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公证机构办理。例如,户籍在福州市鼓楼区,就可向鼓楼区有资质的公证机构申请。

   二是向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如果遗嘱人长期在福建某地居住,该地非户籍所在地,但已形成经常居住地,如在厦门某小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那么可向该小区所在辖区的公证机构申请遗嘱公证。

   三是向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比如,遗嘱人在福建某特定场所立下遗嘱,可向该场所所在区域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办理时,遗嘱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财产相关证明等材料,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经公证机构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将依法出具遗嘱公证书。

   三、死亡人员如何办理遗嘱

   死亡人员无法再办理遗嘱,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若生前未立遗嘱,去世后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若生前有立遗嘱的意愿,应当在其健在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相应的法定要求,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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