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离婚怎么办
一、房产证丢失离婚怎么办
房产证丢失不影响办理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处理方式不同。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对于房产证丢失,可在办理离婚后,持离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办房产证,再进行房产分割等后续事宜。
诉讼离婚时,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关于丢失的房产证,当事人应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能证明房产归属和相关情况的材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房产进行处理。若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当事人可持法院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办房产证。
二、离婚时还有房产怎么分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获得房产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产公证离婚能要回吗
房产公证后离婚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公证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一般不能要求分割,该方自然可保留房产。比如公证明确房产仅归一方所有,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和生效要件,此情况下房产归属清晰,另一方无主张分割的法律依据。
若房产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应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确定房产归属。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订立的房产公证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协议被撤销后,房产再重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总之,房产公证后离婚能否要回房产,关键在于公证内容、是否存在可撤销情形以及法律规定的分割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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