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产必须设立居住权吗

2025-12-04 23:20:26 法律知识 0
  民法典房产必须设立居住权吗?民法典规定,房产并非必须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是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在他人住宅上设立的占有、使用权。设立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可通过书面合同或遗嘱,登记后设立,如老人可为保姆设居住权,设不设取决于所有权人意愿和约定。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民法典房产必须设立居住权吗

   民法典规定,房产并非必须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若房屋所有权人有意愿,可通过书面合同或遗嘱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且设立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例如老人为保障保姆晚年居住需求,可签订居住权合同并登记。

   但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没有设立居住权的意愿,或者未与他人达成相关约定、订立遗嘱,那么该房产就不会存在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并非法律强制要求,是否设立取决于房屋所有权人的自主意愿以及与他人的约定情况。

   二、自建有产权证的算商品房吗

   自建且有产权证的房屋一般不算商品房。

   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该土地上建造并用于市场销售、出租的房屋。其开发建设遵循严格的规划、建设审批程序,面向社会公众销售,交易过程受房地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约束。

   而自建房屋通常是个人或单位自行组织建设,多是在自有土地上完成,建造目的主要是满足自身居住或使用需求,并非以销售盈利为目的。虽然有产权证,但它的建设主体、建设目的和交易性质与商品房有明显区别。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自建房屋所在区域原本是按商品房开发规划,个人或单位在符合相关规定及程序下建设并取得合法产权,且允许上市交易,在一定意义上可能具备类似商品房的属性。但总体而言,二者概念和性质不同,自建房屋不属于典型的商品房范畴。

   三、没有设立居住权可以住别人房子么

   没有设立居住权也可能住别人房子,情况如下:

   **经所有权人同意**:若房屋所有权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等方式,明确允许他人居住,那么他人居住该房屋具有合法性。比如房东将房屋出租给租客,租客基于租赁合同合法居住;或者房主邀请亲戚朋友来家里居住,这都属于基于所有权人意愿的合法居住。

   **无合法依据居住**:在没有设立居住权,也未获得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入住他人房屋,属于无权占有。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搬离。若无权占有人拒不搬离,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因此,没有居住权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住别人房子,关键在于是否获得了所有权人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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