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医疗事故到哪里鉴定呢
一、怀疑医疗事故到哪里鉴定呢
怀疑发生医疗事故,可按以下途径进行鉴定:
1.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由双方协商一致选定具体的医学会,准备好相关病历资料等,按要求提交鉴定申请。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若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
3. 法院委托鉴定。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法院依职权或应一方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查明案件事实,作为裁判依据。
不同鉴定途径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要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启动鉴定,以便准确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责任程度。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1.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此外,患者死亡的,还应当提供尸检报告;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三、医院出了医疗事故找谁解决
1. 与医院协商:首先尝试与发生事故的医院直接沟通,向医院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反映情况,要求其对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及赔偿等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2.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若医患双方对事故存在争议,可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结论将作为判断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责任程度的重要依据。
3. 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医院的医疗事故情况,请求其介入调查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促使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4. 提起民事诉讼:若通过上述途径无法解决,患者或其家属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将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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