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和发明专利的区别在哪
一、实用和发明专利的区别在哪
1. 保护客体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专利保护范围更广,包括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 创造性要求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但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
发明专利对创造性要求较高,需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 审查程序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采用初步审查制,审查周期较短。
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审查程序较为复杂,周期较长。
4. 保护期限相同:实用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均为自申请日起20年。
二、发明专利和新型专利的区别
1. 保护客体不同: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技术领域内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的技术方案,涵盖产品、方法或其改进。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侧重于产品的结构。
2. 创造性要求不同:
发明专利要求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只要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
3. 审查程序不同:
发明专利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
4. 保护期限不同: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
三、管理方法能申请发明专利吗
管理方法通常不能申请发明专利。
1. 专利法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管理方法多属于智力活动规则,比如企业的组织管理模式、生产流程管理办法等,它们是指导人们思维、行为的抽象规则,并非对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
2. 不过,如果管理方法与特定的技术手段相结合,形成了利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技术方案,就有可能申请专利。例如,基于计算机系统实现的特定管理流程自动化,且该流程能产生特定技术效果,就可能符合专利授权条件。
3. 所以单纯的管理方法难以申请发明专利,只有当它与技术紧密关联并具备技术特征时,才具备申请专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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