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婆离婚怎么分割钱
一、房产公婆离婚怎么分割钱
公婆离婚时房产分割及钱款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公婆婚后共同购买,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会采取一方获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相应房屋折价款的方式,折价款的计算通常依据房产当前市场价值,结合双方对房产的出资、贡献等因素确定。
若房产是公婆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及对应钱款。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获得房产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房产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二审房产不均怎么办
离婚二审若房产分割不均,可按以下途径处理:
第一,收集新证据。如果有新的证据能证明一审、二审在房产分割时未考虑某些重要因素,比如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婚姻期间对房产的维护等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这些证据,为申请再审或其他维权途径提供支撑。
第二,申请再审。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再审申请书,写明再审的事实和理由,阐述房产分割不均的具体情况及法律依据。
第三,寻求调解。可以在法院组织下或自行与对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一致后,可制作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能解决房产分割不均问题。
第四,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若再审申请被驳回,或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三、婚前首付离婚房产怎么分
婚前首付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分割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 一方婚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房产通常认定为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首付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共同还贷金额占总购房款的比例,结合房产增值情况计算。
- 一方婚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由双方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 双方婚前共同付首付,无论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若出资比例难以确定,法院可能会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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