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还算应届毕业生吗?就不用签三方协议
一、签了劳动合同还算应届毕业生吗?就不用签三方协议
签了劳动合同是否还算应届毕业生,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应届毕业生分为当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应届毕业生。当年应届毕业生指在规定年份内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应届毕业生是毕业一定年限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毕业生。
若刚毕业就签劳动合同,且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等,通常会被认定已落实工作,可能不再属于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范畴,但仍属当年应届毕业生。若签合同未办理社保等就业落实手续,可能还处于择业期应届毕业生身份。
关于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签了劳动合同不意味着不能签三方协议,若在毕业前签劳动合同,且后续有更好就业机会需签三方协议,可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若毕业前已签劳动合同并落实就业,可能无需再签三方协议。总之,签劳动合同与应届毕业生身份、签三方协议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哪条条例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获相应赔偿,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其一,未签劳动合同赔偿。依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二,违法辞退赔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三、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和固定期限合同区别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赔偿标准上有相同点,也有不同情况。
相同点在于,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这两类合同,或者因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被解除,用人单位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当出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时,补偿标准一致,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不同点在于,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使劳动者获得更多赔偿。因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明确终止时间,劳动者工作的预期更稳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更严重。此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而固定期限合同临近到期时,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一般只需支付经济补偿,无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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