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必须要合同原件吗
一、工伤认定必须要合同原件吗
工伤认定并非必须要合同原件。
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所以,合同复印件也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若没有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能通过其他材料证明劳动关系,也不影响工伤认定。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合同原件不是唯一的证明材料,若没有合同原件,可尝试提供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来完成工伤认定申请。
二、没有申请工伤鉴定怎样赔偿
未申请工伤鉴定时,赔偿流程及方式如下:
- 确定劳动关系:先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 申请工伤认定:准备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 计算赔偿: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 协商或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没有合同怎么申请工伤伤残
没有合同申请工伤伤残,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确定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证明材料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第二,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
第三,接受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材料进行调查,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应配合。若材料不完整,行政部门会要求补充。
第四,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病情相对稳定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诊断证明等。
第五,获取相应待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对应的工伤伤残待遇。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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