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具有那几种性

2025-12-28 05:00:43 法律知识 0
  保险合同具有那几种性?保险合同具有双务性,双方都有义务;射幸性,结果不确定;诺成性,双方意思一致即成立;格式性,多由保险人拟定;有偿性,投保人付费换保障。保险人对免责条款要明确说明。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保险合同具有那几种性

   保险合同具有以下几种特性:

   1. 双务性: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承担义务。投保人负有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则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射幸性:保险合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投保人交付保险费后,是否能获得赔偿以及赔偿金额多少,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具有偶然性。

   3. 诺成性:一般来说,保险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不以投保人实际交付保险费为成立要件。通常,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即成立。

   4. 格式性:保险合同多为格式合同,由保险人预先拟定,投保人只能在接受或拒绝之间选择,无法对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这要求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对免除其责任的条款要作出明确说明。

   5. 有偿性: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投保人需支付保险费以换取保险人的保障承诺。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二、签到养老保险合同几份

   签订养老保险合同的份数没有统一固定标准,通常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方要求而定。

   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一般是用人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合同主要留存于社保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职工个人通常会有一份参保凭证,证明其参保情况,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合同。

   对于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人、保险公司各执一份合同。投保人持有合同可保障自身权益,清楚知晓保险条款、保障范围、理赔条件等关键内容;保险公司留存合同则用于业务管理、后续服务及理赔处理等工作。

   此外,若存在代理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可能会额外多签一份合同。总之,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签订养老保险合同后,应确保自己持有一份有效合同。

   三、保险合同追诉期为几年

   保险合同追诉期,通常指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诉讼时效是法定期间,在此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行使请求权,法院会支持其诉求。若超过该期间才主张权利,保险人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将不再保护其胜诉权,但保险人自愿履行的不受此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留意保险事故发生时间,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行使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保险合同具有那几种性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