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兼职需要签合同吗
一、超市兼职需要签合同吗
超市兼职是否需要签合同,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全日制兼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超市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书面合同,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超市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若是非全日制兼职,即劳动者在超市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超市兼职不一定都要签合同,关键看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但为保障自身权益,不管何种兼职,劳动者都可要求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时间、报酬等关键事项。
二、兼职需要什么劳务合同
兼职所涉及的劳务合同类型多样,选择应依据具体兼职情形。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若兼职工作按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这种情况适合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此合同中,双方可约定以小时、日或周为周期结算工资,且不得约定试用期。
- 劳务协议:若兼职并非劳动关系,如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兼职,或退休人员再就业兼职等,双方建立的是平等主体间的劳务关系,此时签订劳务协议。该协议会明确工作内容、劳务报酬、工作期限等,更注重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不适用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关系的规定。
- 承揽合同:当兼职工作是完成特定的工作成果时,像设计一个项目方案、翻译一份文件等,可签订承揽合同。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
签订合同时,需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支付方式、工作时间、保密条款等关键内容,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多少天算兼职用工合同
兼职用工合同通常指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它不以天数界定,而是以工作时间衡量。按照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二十四小时。
若劳动者在一个单位每日工作时长超四小时,或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二十四小时,即便工作天数少,也可能不被认定为兼职用工。反之,只要每日和每周工作时间符合上述标准,即使工作天数较多,也属于兼职用工范畴。
所以,兼职用工合同的判定关键在于每日和每周的工作时长是否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规定,而非单纯看工作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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