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吗
一、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再次招用该劳动者,即使工作岗位或工种发生变化,也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若劳动者离职一段时间后重新入职,用人单位也不能再次设置试用期。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且岗位性质差异较大,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新岗位的考核期,但该考核期不属于法定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需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职工试用期内被辞退能够要求补偿金吗
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辞退,是否能要求补偿金需分情况判断。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岗位的学历、技能等要求,职工入职后经考核确实不满足这些条件,单位辞退该职工是合法且无需补偿的。
但存在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职工的情况,此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若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解除试用期职工劳动合同,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三、国有企业试用期工资是基本工资的80%吗
国有企业试用期工资不一定是基本工资的80%。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里存在两个关键要点。其一,试用期工资有两个比较标准,一是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二是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满足其中之一即可,但同时还需满足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二,并非特指基本工资的80%,而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可能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各项组成部分。
例如,国有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4000元;若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高于4000元,则试用期工资要按照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来发放。同时,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上述计算得出的试用期工资,应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以上是关于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吗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