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判断:
-赠与一方:若父母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并且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此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比如,父母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指明房子只给儿子或女儿,且房产证上仅登记受赠子女名字。
-赠与夫妻双方: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一方,或者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写了夫妻两人名字,没有其他说明,就视作对两人的赠与。
-婚前赠与: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前赠与的房产,通常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是赠与双方的。
-婚后赠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关键在于依据法律规定和财产的取得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在婚姻关系中通常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
夫妻个人财产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类财产具有特定性和专属性,仅归一方所有。
在实践中,判断财产归属需考虑财产来源、购买时间、资金支付情况等因素。若涉及房产,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则可能属于共同财产。对于财产归属有争议时,可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遗嘱、赠与协议等,来明确财产性质。
三、民法典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要注意,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转移财产行为之日起,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注意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应得财产份额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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