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么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么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这种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这是因为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合性基础,不会引入新的股东。
不过,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作出限制规定。若公司章程对股东间股权转让有限制性条款,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股东转让股权时就需遵守章程规定。
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一般情况下,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不过,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转让股份有特殊限制条件。
综上,通常股东之间能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但需遵循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还需符合相关特殊主体的转让限制。
二、股东的查阅权可以委托他人行使么
股东查阅权一般可以委托他人行使,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股东查阅权是股东的重要权利,在合理范围内委托他人行使查阅权是被允许的。不过,公司有权对受托人的身份和能力进行审查。如果受托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且不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情形,通常可受托行使查阅权。
例如,股东委托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查阅,这种情况下,这些专业人员凭借其专业知识能更好地协助股东了解公司情况,公司一般不应拒绝。
然而,若受托人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存在与公司利益冲突等情形,公司可以拒绝股东的委托查阅请求。比如,受托人是公司竞争对手的员工,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综上所述,股东在满足受托人合适且不会损害公司利益等条件下,可委托他人行使查阅权,公司也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合理审查。
三、股东权利指的是什么股东的权利有什么
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东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终止后,股东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2.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等进行表决。
3.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4.优先认购权:在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新股。
5.表决权:股东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6.退股权:特定情形下,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权利是保障股东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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