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继承房产要交哪些费用

2026-01-13 04:00:46 法律知识 0
  出售继承房产要交哪些费用?出售继承房产涉及多种费用。个人所得税满足“满五唯一”可免,否则按增值部分20%或总价1%缴纳;增值税依住宅类型和持有年限征收;还有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和登记费等。接下来财视传媒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出售继承房产要交哪些费用

   出售继承房产涉及的费用主要如下:

   1. 个人所得税:若满足“满五唯一”条件,即该房产为继承人家庭唯一住房且持有时间超过一定期限,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需按房屋增值部分的20%或房屋总价的1%缴纳。

   2. 增值税:普通住宅满一定年限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不满规定年限,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非普通住宅满规定年限,按差额征收增值税;不满规定年限,按全额征收。

   3. 印花税:税率为房屋总价的0.05%,买卖双方都需缴纳。

   4. 契税:由买方承担。若买方是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按1.5%征收。若买方是二套房,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按2%征收。

   5. 交易手续费:根据房屋面积计算,通常每平方米几元不等。

   6. 登记费:一般为固定金额。

   二、出了嫁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出嫁的女儿享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并未因性别或婚姻状况而区别对待。

   在法定继承情形下,出嫁女儿和其他继承人一样,平等地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若被继承人未留下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出嫁女儿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参与分配,原则上份额均等。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此外,若被继承人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即便女儿出嫁,若遗嘱指定其继承遗产,她同样可以依法继承。

   三、代位继承是不是法定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例如,甲的儿子乙先于甲去世,乙有子女丙,在甲去世后,丙可以代位继承乙应从甲处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代位继承人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其继承权是法定继承权的延伸,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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