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补偿
一、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补偿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单位单方面解除,且员工无过错,属于违法解除的,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员工存在过错,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经济性裁员时,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协商一致解除。
此外,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总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需综合考虑解除原因及员工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具体金额。
二、超过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若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至满三个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厂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批怎么办
工厂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不被批准,可采取如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其次,向工厂发出书面辞职通知,以快递或挂号信等方式送达,并在快递单或挂号信上注明“辞职通知”。一般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期满后即可离职,无需单位批准。若单位仍不批准或不办理离职手续,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工厂办理;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裁决工厂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应得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自身劳动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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