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协议离婚哪里办理
一、广西协议离婚哪里办理
在广西办理协议离婚,需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具体程序如下:首先,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广西协议离婚如何让孩子跟随
在广西协议离婚时,若想让孩子跟随自己,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父母双方需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将其明确写入离婚协议。协议中要清晰约定孩子随哪一方生活,另一方的探视权及探视方式、时间等具体内容。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需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需向法院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有充足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教育;具备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等。同时,还可列举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因素,如对方有不良嗜好、工作不稳定等。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争取让孩子能在适宜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三、广西协议离婚什么时候办理
在广西,协议离婚需按以下流程办理:首先,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有一个离婚冷静期,期限为三十天。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离婚手续办理完成。总之,广西协议离婚要经过申请、审查、冷静期、发证等一系列法定程序。
以上是关于广西协议离婚哪里办理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